河东自从范希朝镇守以来没什么功业,兵仅三万,骑兵六百,府库残损消耗。
锷补完啬费,未几,兵至五万(wan),骑(qi)五千,财用丰余。
王锷补全欠缺的经费,不久,兵至五万,骑兵五千,财用丰余。
锷(e)自见居财多(duo),且(qie)惧谤,纳(na)钱二千万。
王锷见自己贪财聚敛,害怕招致批评,就交出家财两千万缗给朝廷。
李(li)绛奏(zou)曰(yue):“锷虽有劳(lao),然佥望(wang)不(bu)属(shu),恐天(tian)下(xia)议以为宰相可市而取。”不(bu)听。
李绛上奏道:“王锷虽然对国家有功劳,但是(贪污敛财),众望不归于他,(这样)恐怕天下人会以为宰相之位是可以买取的。”皇帝不听。
卒。子稷,历鸿 胪少卿(qing)。
王锷死后,他的儿予王稷历任鸿胪少卿。
锷在番(fan),稷(ji)常留京师(shi),视势力高下以纳资(zi)焉。
王锷在番时,王稷常常留在京城,看官员威势实力的高下行贿。
长庆二年,用稷(ji)为德州刺史,悉金宝(bao)、媵侍以(yi)行。
长庆二年,王稷任德州刺 史,多带金宝、仆妾赴任。
节度使李(li)全略利其货,因军乱杀稷,纳其女为(wei)媵(ying)。
节度使李全略贪图他的财货从而图谋夺取,趁本州军队反乱,杀王稷。王稷的女儿被俘虏作了侍女。
(《新唐书 列传(chuan)九(jiu)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