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后须注意事项
1. 入学申请纪录回条
本校将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十二个工作天内将「入学申请纪录回条」电邮或邮寄给申请人。该回条除详列你的申请资料外,并载有一个八位数字的申请编号,日后与本校联络时,均须引述该申请编号。如你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十二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该回条,请即与本校联络。
2. 更改个人资料
若申请人之个人资料如电话号码或地址等有任何更改,须立即以传真或电邮通知本校,亦可于网上更新有关资料。
3. 应届高考生资料
应届高考生必须于指定日期或之前以传真(852) 2948 8198 / (852) 2948 6162 ; 或电邮
cie@ied.edu.hk / admission@ied.edu.hk 或于网上//www.ied.edu.hk/acadprog/conline 提交以下资料:
(一) 考生编号及准考证号码
(二) 高考成绩
提交以上资料的最后限期将于本校网页//www.ied.edu.hk/cie 公布。申请人务必定时查阅以得悉最新讯息。逾期提交资料的人士,其申请将会作废,而所有缴交之申请费将不获退还。
4. 申请人必须通过入学评核试方能获考虑入读本校课程。申请人可以参加在教育展中的入学评核试或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下旬在上海或广州举行的入学评核试。如属后者的申请人将获个别通知面试安排。
5. 本校会于七月初于网页//www.ied.edu.hk/cie 公布录取结果。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内地生若已获内地自主招生的香港院校所录取并接纳有关学籍,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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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2) 2948 7654
传真:(852) 2948 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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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学院B4-G/F-01
国际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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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2) 2948 6886
传真:(852) 2948 6162
电邮:admission@ied.edu.hk
地址: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
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A-G/F-0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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