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申请
香港教育学院采取独立招生,不参加国内统招计划。
(一) 教育学士课程(四年全日制)
报读四年全日制教育学士课程者必须是浙江、江苏、广东、福建、河北、四
川、山东、山西﹑ 重庆、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湖南、湖北﹑ 广西、陕
西、海南﹑ 河南﹑ 江西﹑ 云南﹑ 贵州﹑ 黑龙江﹑ 吉林﹑ 安徽等二十五省市有
户籍的高中毕业生或应届高考生。申请人的高考成绩若达至本校最低要求方获邀参加入学评核试。
(二) 音乐教育(当代音乐及演奏教育学)学士(三年全日制)
申请人除须擅长演奏至少一种乐器(或声乐),并对当代音乐具有浓厚兴趣。申请人的高考成绩若达至本校最低要求方获邀参加入学评核试。若申请人于相关音乐范畴具备特殊才能及/或成就,申请人或可获豁免部分入学要求。
申请人若拥有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颁发之LRSM 及FRSM 资格、伦敦圣三一音乐学院之LTLC 及FTCL 资格、音乐深造文凭或音乐专业文凭/证书,将获优先考虑。
截止申请日期
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 年5 月31 日。逾期申请,一般概不受理。
报名费
每个课程的报名费为港币或人民币三百元正。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申请人可循以下途径缴费:
1. 以中国银行港币汇票缴交,抬头为「香港教育学院」,受款城市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或
2. 直接将申请费存入或转帐至香港东亚银行账户015-195-25-00003-9;或
3. 以汇款形式缴交
汇票或收据正本须连同申请表递交至本校。请于收据﹑转帐/ 汇款通知单或汇票上写上姓名及
省市名。申请人宜自行复印该汇票或收据以作保存。
申请办法
1. 申请表可于www.ied.edu.hk/cie下载。
2. 申请人可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选择:
(i) 在教育展现场即场交报名表格;或
(ii) 网上申请://www.ied.edu.hk/acadprog/conline;或
(iii) 将填妥之报名表格邮寄或递交至下列地点︰
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
香港教育学院B4-G/F-01
国际教育中心
3. 申请人填妥入学申请表后,须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递交:
1) 所缴付申请费之银行汇票或收据;
2) 身份证或旅游证件复印本;
3) 在申请表内填写之学历或其它资历证明(切勿将任何文件正本邮寄至本校);及
4) 推荐信(如有)。
4. 于注册入学时,申请人须提交在入学申请表所填写的学历及其它资历档正本,以供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