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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判断“非法出版物”

[移动版] 作者:秦克铸

近年来,笔者几乎每天都会收到几封“论文刊用通知”或者“论文获奖通知”,开始还是高兴,后来开始怀疑,现在可以说是深受其“骚扰”之苦。不久前,笔者曾以“博川”的笔名在《山东教育》杂志上撰文,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治理整顿教育类报刊的出版发行市场(见《山东教育》2004年第1期)。 文章发表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先后被人民网“强国论坛”等数十家网站转帖。现在,笔者每天都收到一些老师的咨询邮件和电话,但限于精力,实在不能一一回复,为此想借贵刊一角教给老师们一些辨别真假“合法出版物”的方法,给老师们一双识别真假“合法出版物”的“火眼金睛”,使老师们再收到类似“刊用通知”“获奖通知”时不致上当受骗。

我国内地的出版物可以分为合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两类。合法出版物是指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出版物,它又分为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两种,正式出版物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严格审批,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也有国内统一刊号CN;非正式出版物一般只限行业内部交流,不公开发行,其出版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核,并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非法出版物指既没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出版物。如何辨别内地出版的刊物是“合法出版物”,还是“非法出版物”呢?根据笔者的经验,我想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收费”、没有稿费或者要求订多少样刊、样书或者缴费发论文证书的,大多为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对“收费发文章”的报刊应当特别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章第1节第32条规定:作品发表后,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非法出版物的办刊目的就是“赚钱”,所以,“收费发文章”是非法出版物的根本特征!

2、只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没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者虽然有国内统一刊号CN,但CN号有问题的一定是非法出版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CN号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各省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它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和分类号组成,其结构格式为CNXX-XXXX/YY,CN与6位数字之间空半个汉字空,6位数字的前2位与后4位之间用半字线“—”隔开,前2位为地区号,依据GB/T 2260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0001~0999为报纸的序号,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9999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如光盘等)的序号。”分类号主要用来说明连续出版物的主要学科范畴,通常是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基本大类给出,如:文化教育类为G,分类号置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之后,用一斜线“/”隔开。连续出版物较多的北京地区,当地区代码“11”使用完毕后,北京地区的连续出版物使用“10''''''''为扩充代码。

非法出版物的刊号最常见的问题有这样几种:一是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为了蒙蔽作者,他们通常只在版权页上注明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不标注国内统一刊号CN。二是表面上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又有国内统一刊号CN,所不同的是它的CN号后边加括号或缀有别的字母(如HK、NR、H),说明它是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这类报刊如果在内地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也是非法的。三是假冒国内刊号,比如,CN后面的前两位数(地区号)为00-10、16-20、大于66或者超过两位数的,都是假冒的国内统一刊号,因为《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的地区号中没有这些号;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号。四是一个刊号多个版本,比如,某大学学报,它的ISSN和CN都没有问题,但每期学报都出版两个或多个版本,其中只有一个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对外的、公开的,其它版本则是收费的、非发的、非公开的、只给作者收藏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只看刊号,很难发现问题,只有对比它的几个版本才能发现问题所在。五是地区号与所在地区不吻合,即异地办刊,或者说编辑部地址与CN后面的地区号不相一致——《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题名不变,出版地改变,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要重新分配,即:连续出版物题名没有改变,出版地从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转移到另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应重新分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号为43,应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东出版,应重新分配CN号,或者说,CN号的前两位应改为山东的地区号37。六是地区号后面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有问题,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却标注为0001,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为7772,而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规定,0001应该是“报纸的序号”,7772应该是“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以,这些所谓的教育类期刊肯定属于非法出版物。

最近,笔者研究发现:一批非法出版物,为了继续欺骗广大中小学教师,又采取了一些更隐蔽的办法。如,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出版、发行的非法出版物,在通联地址上做文章:只留下电子信箱,不标注具体的编辑、出版、发行单位和地址;还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出版、发行的非法出版物,掩耳盗铃地自称经过什么省什么部门批准,在境内发行等等。这都是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动向。

3、不要认为在国家合法出版物上刊登征文启示或者广告的,就是合法出版物。前不久,笔者曾致书《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教育文摘周报》和《中国青年报》,请他们不要再为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教学》杂志做广告,并将文章发在了人民网“强国论坛”上:根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在其网站上的“特别提示”可知,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728-0222、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4258/H或CN13-4412/H的《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不是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国内正式出版物”。毫无疑问,这些大报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基层广大教师受骗上当的重要原因,是他们误导了基层的教师!

此外,也不要相信那些打着某些名人顾问、某些大单位联办、协办、支持、赞助旗号的,就是合法出版物。事实上,许多人和单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家报刊,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和单位本身就是所谓的“报托”。
总而言之,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关键看它的CN号有没有问题。例如,《中国教育教学》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4258/H或CN13-4412/H。稍有常识的人就知道,我国内地根本就没有 18这个地区号,地区号13虽然有,但应该是河北的,该杂志在广州、重庆、海口、云南、海南设立编辑部,从事编辑、出版、发行活动,显然是非法的!

4、如果实在拿不准某种报刊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建议你根据报刊的版权标记向为它提供CN号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例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号为CN43-7772/R,编辑部在济南。如果你拿不准它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可以打电话咨询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因为43是湖南的地区号)或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因为编辑部在山东),当然,也可以上网查询。

5、有些非法出版物虽然标注有CN,但却没有在所在地区注册登记,这种情况下,单从CN号上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但如果所发文章的作者局限于某个地区,文章质量很低、篇幅相近、篇目很多、杂志很厚,也值得怀疑。比如,《中国教育探索》杂志的CN号为CN11-4461/I,邮发代号为2-871,编辑部地址在北京,自称“中国教育学会主管”、“中国报刊出版社主办”,邮政编码是北京的,电话也没有问题,该杂志还聘请季羡林、李燕杰等作顾问,徐岩作主编。但仔细研究它的第一期就会发现:它发的文章几乎都是山东济宁、枣庄、临沂部分区县中小学教师的文章;所发文章质量不高、篇幅相近、篇目很多、杂志很厚——有拿钱发文章的嫌疑;上网查询发现它的征稿启示属于“明码标价”:“字数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确需要增加篇幅者,另行商定。为给广大投稿者一个发表的空间,凡发表的论文均视篇幅长短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咨询北京新闻出版局,答复是“未在我局注册”;查它的ISSN、CN、邮发代号,竟然同非法出版物《中国关注》一模一样!可见,它虽然伪装得很好,但却还是地地道道的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期刊的大量存在,不仅破坏了出版管理制度,扰乱了教育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误导和欺骗了广大教育工作者,损害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导致了大量“垃圾文章”的出现,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中央电视台2004年7月13日“新闻30分”报道:“新闻出版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于2003年12月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30家非法期刊名单。”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教育类的非法出版物,还校园一片宁静!

原载(zai)《山(shan)东教育》2004年第9期 作者:秦克铸 文章来源:人民网(wang)“强(qiang)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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