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剥夺一人(ren)的生(sheng)命(ming)、自由和国籍的判决,是专(zhuan)属百人(ren)团大(da)会(Comitia Cenuriata)的权力。
三、经长官委任的承(cheng)审员(yuan)或仲裁(cai)员(yuan),在执行职务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xing)。
四(si)、执(zhi)行死刑(xing)时由刑(xing)事事务官监场。对一切刑(xing)事判(pan)决不(bu)服(fu)的,有权上诉(su)。
五(wu)、凡煽(shan)动敌人反对(dui)自己(ji)的国家,或(huo)把市民献给敌人的,处死(si)刑。
六、任(ren)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si)刑。
第十表 宗教法
一、不(bu)得在市区内埋葬(zang)或焚化尸体。
二、对(dui)丧(sang)事不(bu)宜过份铺(pu)张(zhang)……,火葬用的木(mu)柴,不(bu)得用斧削光(guang)。
三、埋葬或(huo)火(huo)化时,死者(zhe)的丧(sang)衣(yi)以三件为限(xian),紫色的以一件为限(xian),奏乐的人(ren)以十名为限(xian)。
四(si)、出(chu)丧时,妇女(nv)不得(de)(de)抓(zhua)面毁容,也(ye)不得(de)(de)无节制(zhi)地嚎哭。
五、不(bu)(bu)得收(shou)集(ji)死者(zhe)的骸骨为(wei)之举行葬礼,但死于战场或(huo)异邦的,不(bu)(bu)在此限(xian)。
六、禁止:对(dui)奴隶的尸体用香(xiang)料防腐(fu);举行(xing)(xing)丧事宴会、奢侈(chi)地洒圣水、长行(xing)(xing)列的花环、用香(xiang)炉焚香(xiang)。
七、如果死者本人(ren)或其(qi)奴(nu)隶和马,因(yin)受奖而获得(de)的花环,则在丧(sang)礼期间,准死者或其(qi)亲属(shu)佩戴。
八、不得为一人举行二(er)次丧(sang)礼,亦不得为他备置两付棺木。
九(jiu)、死者不得有金饰随(sui)葬,但(dan)如牙(ya)齿是用金镶的,准(zhun)其随(sui)同(tong)火(huo)化或埋葬。
十、非经(jing)所有人(ren)同(tong)意,不得在离其房屋六十尺以内进行火(huo)葬或挖(wa)造坟墓(mu)。
十一、墓地(di)及坟墓周围(wei)的余(yu)地(di),不适用取得时(shi)效(xiao)的规定。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chong)
一、平民和贵族,不(bu)得通婚。
第十二表(biao) 后五表(biao)的(de)补充
一、,对(dui)(dui)购买牲畜供(gong)(gong)祭神之(zhi)用而不付价(jia)金(jin),或出租(zu)牲畜将租(zu)金(jin)供(gong)(gong)祭神之(zhi)需而租(zu)用人不付租(zu)金(jin)的,则债权人有权对(dui)(dui)债务人的财(cai)产实施扣押。
二、家(jia)(jia)属或奴隶因私(si)犯而(er)造成(cheng)损害的,家(jia)(jia)长(zhang)、家(jia)(jia)主应负赔偿责任,或将其(qi)
交被害人处理。
三(san)、凡以不诚实(shi)的方法取得物的占(zhan)有的,由长官委(wei)任仲裁员三(san)人处理(li)之,如占(zhan)有人败(bai)诉,应返还所得孽息(xi)的双倍
四、系(xi)争物不(bu)得作为祭品,违者处该(gai)物价款(kuan)双倍的罚金(jin).
五、前后制定的法(fa)律有冲突时(shi),后法(fa)取消前法(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