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发现你的大部分员工对某个工作团体产生厌恶情绪的时候,你最好毫不松懈地作一些调查工作。这其中包括证实这类厌恶情绪的存在,并且在员工中有一定的普及面,而且这种情绪可证实是针对某个集体,而非个人。员工最好还应该弄清楚,这种情绪产生的时间,以及产生这类情绪的直接导火索和以往所有可能牵涉进来的一系列事件。当你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之后,不妨找你的同事--另一个团体的员工谈一谈这个问题。
可能的话,看看另一个团体是否也对你们怀恨在心,这就要有劳另一个团体的高级员工了。所以在这类事件上你和他的态度就显得十分重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和他的任何一个人仍抱着狭隘的“局部主义”观念,完完全全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考虑整个事件,那么矛盾绝对不会有解决的一天。在这个时候你们首先应该各自确立起自己解决问题的态度,矛盾已然产生,“化干戈为玉帛”才是上上之选。所以,在你们的谈话中,应先达成一致,甚至可以保持意见上的异议而实现态度上的一致。只有这样,双方的员工才不会进一步地激化矛盾,因为二位“首领”都已做出了缓和、忍让、谈判的友好信号,让员工们意识到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准备工作一旦就绪,不妨由你们两位挑头开一个大会,邀请双方的各级代表参加,开诚布公的谈一谈问题。这肯定不会是一件开心的事,如果公司里有专门处理这一类事情的当事机构,那么请他们出面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种选择也是再好不过的。如果没有这类机构,那么由你们共同推举一两名仲裁者,由他们坐在两队员工中间,了解情况。会议上争执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言语不要过于激烈,让双方代表互相诉说一下内心所想也未尝不可。但适可而止的时候,如果他们一时仍克制不住怒火,那么你可以用一些主持的技巧,把与会者的注意力转移到事情、矛盾的本身上来,而不是不停的泄愤。你可以用提问的方式将话题吸引过来,如:“既然你们对我们的做法这么不满,那么可不可以请你们详细地谈一下你们所见到的实际情况。”或者是“他们说的对吗,你们当时真的是这样吗?”这样的引导,至少有助于双方代表对于事情的经过给予更多的重视。
最后,促成双方代表对问题达成一致的看法--这就要看你和另一位高级员工以及中立的协调人的态度了。你的目标应该是让两个愿意合作的团体一起走出会议室。双方可能会达成完全的和解,彼此产生好感,如果这些目标都很遗憾的未能达到,那么至少在这几十分钟的谈判中,双方会对事件的真实情况做进一步的了解,也许在知道了一些事先不被了解的背景之后,双方会对矛盾的直接导火索有一个更深刻全面的认识。然后,打开以前拿到的“第一手材料”把几个核心的问题挑出来,在双方代表面前宣读,并且分别让他们阐述各自不同的看法,并从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你可以说“我们的意思从根本上来说是一样的”或“你的这一部分观点我完全同意”之类的话。“求同存异”将双方的话题逐渐拉拢,并且将矛盾的焦点愈加细致化、具体化。这样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将已经达成一致的问题从材料上删去,对仍无法达成一致的问题允许双方保存意见,以备日后商榷。